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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食用农产品安全通告 多地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消费者购买需谨慎

11月食用农产品安全通告 多地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消费者购买需谨慎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的11月份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通告,多地市场在售的食用农产品中,部分批次产品被检出质量安全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此次抽检覆盖了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主要食用农产品类别,旨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抽检概况与不合格产品情况
本次抽检在全国多个省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及线上平台等流通环节进行。从已公布的结果来看,绝大多数抽检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仍有少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

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涉及产品包括:
1. 农药残留超标: 部分叶类蔬菜(如菠菜、芹菜)和水果(如柑橘)中检出毒死蜱、克百威、氧乐果等农药残留量超过标准规定。长期摄入农药残留超标的食物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2. 兽药残留超标: 部分批次禽肉(鸡肉)、猪肉及水产品(如淡水鱼、虾)中检出恩诺沙星、氟苯尼考、氯霉素等兽药残留超标,或检出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如呋喃唑酮代谢物)。
3. 重金属污染: 个别水产品(如贝类)和蔬菜(如食用菌)中检出铅、镉等重金属含量超标。
4. 非法添加物: 个别鲜蛋中被检出不得检出的抗生素或违禁物质。
5. 微生物污染: 部分即食果蔬或鲜切产品中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

二、对销售者的警示与要求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核查处置,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产品,并依法进行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包括批发商、零售商、超市、电商等):

  1. 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不得采购、销售来源不明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2. 把好源头关: 鼓励与信誉好、质量有保障的种植养殖基地或供应商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索取并留存产地证明、合格证明文件等。
  3. 规范经营过程: 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销售食用农产品,防止交叉污染和腐败变质。对快速检测或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产品,要主动报告并配合处理。

三、给消费者的选购建议
为保障自身健康,消费者在购买食用农产品时请注意:

  1. 选择正规场所: 尽量到管理规范、卫生条件良好的商场、超市或正规农贸市场购买。
  2. 查看产品外观: 选择新鲜、色泽自然、无异味、无腐败变质迹象的产品。对于包装产品,注意查看标签信息是否完整。
  3. 主动索证索票: 购买时可主动询问产品来源,并保留购物凭证,以便在出现问题时有效维权。
  4. 科学清洗处理: 蔬菜水果在食用前应充分浸泡、流水冲洗,能去皮的尽量去皮,有助于减少表面农药残留。肉类、水产品要烧熟煮透。
  5. 关注官方信息: 留意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风险提示和抽检通告,了解相关食品安全知识。

食品安全无小事。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如发现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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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00:43:25